履行案子“37项流程节点”详解
日期:2024-04-03 03:41:26   来源:控制执行类

  1、网络查控结果是被履行人无产业可供履行,承办法官10日内约谈当事人,要求其在30日内提交新的产业线、若当事人供给新的产业头绪,案子进入有产业履行流程;

  3、若当事人无产业头绪,则冻住本次履行程序;6个月内持续经过查控体系对被履行人进行产业查询,发现产业线小时内处置结束;并发动履行康复程序。

  1、网络查控发现被履行人有银行存款,24小时内冻住;7日内划拨到专用账户;15日内处理付出;

  2、网络查控发现被履行人有其他产业,5日内对产业进行查控,15日内托付评价组织进行评价。

  1、评价陈述送达后,若有贰言,需10日内提出贰言,15日内复查并答复,发动拍卖;若无贰言,15日内发动拍卖;

  2、若拍卖一拍成功,法官15日内承认;若一拍流拍,则发动二拍、三拍,拍卖成功法官15日内承认;

  3、若司法拍卖流拍,告诉当事人以物抵债;当事人不同意以物抵债,7日内公告变卖;

  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被履行人有产业申报不实,成心躲避履行、藏匿产业等行为的,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对其采纳包含归入实施被履行人名单库、约束高消费、约束出境等信誉惩戒办法。